经广元市委批准,市纪委监委对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区长付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经查,付健理想信念丧失,纪法意识淡薄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与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;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职务晋升、工作调动、职称评定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生活腐化堕落,搞权色交易、钱色交易;贪图享乐,追求低级趣味;亲清不分,恣意妄为,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数额巨大;以侵吞、骗取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数额巨大。付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、贪污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元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付健开除党籍处分;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(来源:广元市纪委监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