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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省民宗委办公大楼房屋及环境实施整治工程比选公告
发布:2019-01-21 阅读:

1.比选条件

    根据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安排,现对省民宗委办公大楼房屋及环境实施整治工程实行公开比选。

2. 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

2.1 项目名称:省民宗委办公大楼房屋及环境实施整治工程。

2.2比选范围: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。

     2.3工程地点:黄金路196号。

2.4标段划分:1个标段。

     2.5计划工期:30个日历天。

    2.6质量标准: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;

3. 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

3.1 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3.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,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

3.3业绩要求:2016年至今具有1个已完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维修或改造工程类似业绩。

注: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,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。

    3.4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,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,并具备本单位为其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凭据;

3.5信誉要求: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,未处于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(提供承诺函);

3.6比选申请人资信良好,比选申请人、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(提供http://shixin.court.gov.cn/index.html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);

3.7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无弄虚作假(提供承诺函);

3.8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《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》或带二维码的《四川省省外施工、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》;

3.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。

4. 比选文件的获取

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,请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4日(法定公休日不报名),每日上午10:00时至12:00,下午14:00时至16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由经办人持满足本比选公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.1条到第3.3条的相关资料(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)、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(验原件收盖印章的复印件)到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夏15楼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。

4.2  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元,售后不退。

4.3  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。

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

5.1 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比选申请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9年1月29日10时00分,地点为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(成都市金周路589号)。

5.2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

6. 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。

7. 联系方式

 选人: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地址:成都市金周路589号

联系人:汪女士

联系电话:028-68814573

招标代理: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联 系 人:张老师

电话:028-86736328

监督联系人:王女士 

电话: 028-688145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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